第101章(第1页)
譬如从广州到四川上学的胡俊杰同学,喝没两杯、就开始眼泪汪汪的想妈妈。
有些酒量不错,但喜欢偷奸耍滑。
把别人酒杯倒满、自己往往只有半杯,碰杯后别人干掉,他还多少剩点儿养鱼。
这种类型的学生,家室普遍都不错,其中典型就是王天宇。
有几个是酒量真好。
又黑又壮的王志超、精瘦精瘦的张乐,起码都有大半斤白酒的量。
这在学生中,已经算厉害的。
肖权没想到、班上酒量最好的男生,居然是白白净净的程实。
千杯不倒夸张,但最起码也是“白酒一斤半、啤酒随便干”这种级别。
肖权同时还发现,程实非常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。
跟别人喝酒——
喝不了的、他就只给别人倒小半杯。
有几个实在喝不下了的、程实就干脆大手一挥,他喝酒、让别人喝茶。
喝酒厉害的才会给满上。
不像王志超,仗着酒量好,咋咋呼呼的,净欺负那些个喝不了的同学。
开口闭口都是“不喝是不是瞧不起我”,就挺让人生厌。
一场酒局下来,肖权明显感觉得到、程实潜移默化的就成了班上男生中、威望最高的那个。
“程实是真有些东西啊,看来女生中的任丽同学,是不可能争得过他了。”
两个多小时后,看班上同学基本都尽兴,肖权起身去吧台结账。
跟学生们喝酒,他肯定不会让学生们出钱的。
虽然他当辅导员,每月工资也不高,但挤一挤,一顿酒钱还出得起。
结果正摸钱包,显然跟他认识的大排档老板,就疑惑道:
“肖老师,您不是已经结过账了么?”
“结过账了?”
肖权满脸问号。
老板指着正安排大家互相照顾着回学校的程实:
“肖老师,刚才您这位学生过来,说是您吩咐他拿你钱包来买单的啊。”
肖权也就懂了。